振群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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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家請注意囉
23/12/2025

網路賣家請注意囉

財政部已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以下三種情況,境內網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05/12/2025

財政部已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以下三種情況,境內網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網紅們注意!要課徵營業稅哦! ✨
你是經常性在 YouTube、IG、TikTok、FB 等平台創作內容的網紅嗎?
只要 自平台取得分潤收入(例如廣告分潤、直播斗內、訂閱分成…)就要特別注意囉!📢
財政部已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以下三種情況,境內網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
✔️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
✔️ 境內有僱用人員協助處理銷售事務
✔️境內具備營業牌號
✔️ 透過網路銷售,且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
 📌 銷售貨物 10 萬元以上(113年12月31日以前為8萬元以上)
 📌銷售勞務(含平台分潤)5 萬元以上(113年12月31日以前為4萬元以上)
🌟 小提醒:
若因新制不熟悉而未及時完成相關申請,於115年6月30日以前(申報繳納係於115年7月15日以前)為輔導期間,可免處罰,但仍應在期限內補辦登記及補繳稅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更多資訊請看新聞稿👉https://gov.tw/mkE

🔔113年營所稅,別忘了如期繳交或上傳附件哦!
18/07/2025

🔔113年營所稅,別忘了如期繳交或上傳附件哦!

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注意❗️
⠀⠀⠀
113 年度 #營利事業所得稅 利用網路完成申報者,如有依法應檢附的證明文件,請在 𝟭𝟭𝟰/𝟳/𝟯𝟬 ㊂ 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或 𝟳/𝟯𝟭 ㊃ 前以紙本或光碟片寄(送)至所在地國稅局。
⠀⠀⠀
特別是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務必依限送交查核簽證報告書及相關附件,才能享有簽證申報案件的各項獎勵。
⠀⠀
提醒大家儘早交件、維護自身權益!

📎綜所稅-特別扣除額
08/04/2025

📎綜所稅-特別扣除額

◤◢◤ 5 月報稅節稅秘笈! ◢◤◢
⠀⠀
下個月就要申報 113 年度 #綜合所得稅,你知道今年有多少扣除額可以減稅嗎?一起來認識這 8 項 #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就能適用扣除。
⠀⠀
🤔幫大家畫重點,今年有什麼不一樣?

⏹︎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因應物價上漲,由 20.7 萬元調高至 21.8 萬元。
⏹︎ 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全戶扣除額度由 12 萬元調高至 18 萬元,增訂排富。
⏹︎ 幼兒學前:適用年齡擴大到 6 歲,取消排富,扣除額度從每名子女 12 萬元,調高為第 1 名扣除 15 萬元,第 2 名及以上子女扣除 22.5 萬元。
⠀⠀
🤔溫馨提醒,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嗎?

⏹︎ 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申報時直接扣除,免附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房租支出、教育學費:須附證明文件,但如果依國稅局提供查詢的資料申報,可以免附。
⠀⠀
📍檢附文件這裡看:https://gov.tw/8oZ
☎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市話)
(或逕洽戶籍地國稅局由專人為您解說)

📎綜所稅秘笈
08/04/2025

📎綜所稅秘笈

⚠️輔導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為落實推動使用統一發票,加強輔導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之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下稱查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將自4月1日起執行今(114)年度輔導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請具備下列條件之...
28/03/2025

⚠️輔導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

為落實推動使用統一發票,加強輔導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之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下稱查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將自4月1日起執行今(114)年度輔導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

請具備下列條件之查定營業人多加注意是否已達開立發票之標準。

資料來源 : https://reurl.cc/M3kaxk

#查定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人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新規定注意 #開立電子發票 營業人開立後應依限據實上傳以免受罰
21/01/2025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新規定注意
#開立電子發票 營業人開立後應依限據實上傳以免受罰

 #開立電子發票 的商家朋友注意!⠀⠀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必須  #依規定時限且據實 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新臺幣𝟭,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
25/12/2024

#開立電子發票 的商家朋友注意!
⠀⠀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必須 #依規定時限且據實 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新臺幣𝟭,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
⠀⠀
🔹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存證時限,仍維持現行規定並未改變:
⏰買受人為 #非營業人:𝟮日內
⏰買受人為 #營業人:𝟳日內
⏰ #空白未使用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次期開始𝟭𝟬日內

#開立電子發票 的商家朋友注意!
明年一項攸關荷包的新制要知道~
⠀⠀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必須 #依規定時限且據實 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新臺幣𝟭,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可按次處罰;但違章情節輕微者(例如經國稅局第1次通知後即依限據實補正)可免罰。
⠀⠀
🔹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存證時限,仍維持現行規定並未改變:

⏰買受人為 #非營業人:𝟮日內
⏰買受人為 #營業人:𝟳日內
⏰ #空白未使用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次期開始𝟭𝟬日內
⠀⠀
🔹僅修正電子發票開立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進貨退出或折讓的作業方式:

現行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下稱折讓單)可由買賣雙方合意由哪一方開立並上傳至平台存證,修正後應由 #賣方營業人 開立並依限上傳存證,交付買受人收執。

➥考量營業人需配合折讓單新規定修正作業系統等,𝟭𝟭𝟰/𝟲/𝟯𝟬前為免罰輔導期(僅限折讓單)
⠀⠀
🔎詳情至「電子發票資訊存證宣導專區」:https://gov.tw/giB

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每月銷售額  #營業稅起徵點 調高:🔺銷售  #貨物 業別(買賣業等)由8萬元調高至𝟭𝟬萬元🔺銷售  #勞務 業別(裝潢業等)由4萬元調高至𝟱萬元
13/12/2024

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每月銷售額 #營業稅起徵點 調高:
🔺銷售 #貨物 業別(買賣業等)由8萬元調高至𝟭𝟬萬元
🔺銷售 #勞務 業別(裝潢業等)由4萬元調高至𝟱萬元

#小規模營業人 營業稅起徵點調高了!
⠀⠀
近年來因物價上漲,導致原本免徵營業稅的營業人銷售額增加,可能超過現行起徵點而變成要課徵營業稅,為了反映實際情形,財政部參酌96年1月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𝟮𝟱%調整。
⠀⠀
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 #營業稅起徵點 為每月銷售額:

🔺銷售 #貨物 業別(買賣業等)由8萬元調高至𝟭𝟬萬元
🔺銷售 #勞務 業別(裝潢業等)由4萬元調高至𝟱萬元
⠀⠀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如果沒有達到調整後起徵點,就不用繳營業稅,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增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
🔔114年第1季(1-3月)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首次適用,繳納期間為114年5/1-5/10,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如未達調整後起徵點,因免繳營業稅,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喔!

🔔扣繳新制自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給付」的所得開始適用喔!
11/12/2024

🔔扣繳新制自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給付」的所得開始適用喔!

#所得稅 優化扣繳制度|𝟭𝟭𝟰年上路!

120多萬家扣繳義務人(給付所得單位)照過來!扣繳制度3大優化,照顧各位的權益:
⠀⠀
1⃣扣繳義務人由事業負責人、機關或團體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 #事業、 #機關或團體 等本身,由給付所得的組織本身擔任扣繳義務人,使權責相符。

2⃣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除夕至初三), #可延長5日,減輕扣繳義務人作業壓力。

3⃣針對未依規定申報與填發憑單者,稽徵機關可 #衡酌個案違章情節輕重,在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維護扣繳義務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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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自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給付」的所得開始適用,所以明年1月份申報「11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時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喔!
⠀⠀
☎️稅務諮詢撥打0800-000-321(市話)
或逕洽所轄國稅局由專人為您詳細說明

【使用電子發票的公司行號請注意】營業人負有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  #依限據實上傳 的義務,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  #行為罰!
19/07/2024

【使用電子發票的公司行號請注意】
營業人負有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 #依限據實上傳 的義務,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 #行為罰!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三讀通過!

本次修法明文規定營業人負有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 #依限據實上傳 的義務,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 #行為罰!讓消費者可及時查詢發票明細,保障兌獎權益,也可確保買方營業人正確扣抵營業稅進項稅額,簡化記帳業者申報作業。

修正重點如下,將於總統公布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1️⃣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依規定時限,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至於傳輸時限、開立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的範圍,授權財政部公告之。

2️⃣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可按次處罰。

3️⃣配合其他法律規定修正第6條之1用語;逾期繳納稅款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

【營利事業所得稅】今天是112年度營所稅報繳的最後一天,您繳稅了嗎?務必於今天前如期報繳完成哦。附件請記得於6月底前完成上傳或繳交。
31/05/2024

【營利事業所得稅】
今天是112年度營所稅報繳的最後一天,您繳稅了嗎?
務必於今天前如期報繳完成哦。

附件請記得於6月底前完成上傳或繳交。

【營所稅e吉棒】

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完成營所稅網路申報後
附件記得繳交唷!

🔻附件繳交期限&方式看這裡🔻
✅網路上傳
113年6月28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提供
💌 https://gov.tw/dR5
✅紙本寄交
113年6月30日前,以紙本或經掃描後以光碟片,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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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85號
Zhubei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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